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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丰学校集体户,作为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,承载着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、营造和谐温馨校园家园的重要使命。以下是一些建议,旨在共建和谐温馨的校园家园:
1. "加强思想教育":通过开展主题班会、讲座等形式,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,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。
2. "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":组织篮球赛、足球赛、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,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,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。
3. "强化宿舍管理":制定宿舍管理制度,确保宿舍安全、卫生、有序。定期开展宿舍卫生检查,营造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。
4. "开展志愿服务活动":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,如关爱留守儿童、帮助孤寡老人等,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。
5. "加强家校沟通":定期召开家长会,让家长了解学生在校表现,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。同时,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活动,增进家校之间的了解和信任。
6. "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":设立学习角、自习室等学习场所,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。定期开展学习竞赛、知识讲座等活动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。
7. "关注学生心理健康":设立心理咨询室,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。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,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。
8. "加强校园文化建设":举办校园文化节、读书节等活动,传承优秀传统文化,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。
9. "强化安全教育":定期开展消防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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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学校(以下简称大中专院校)集体户
①办理条件:一是具有相应的学历教育招生资格;二是具有供学生集中住宿的合法固定住所;三是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。
②办理手续:一是单位书面申请;二是相应的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证明;三是提供学生集中住宿的房屋产权证;四是学校指定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居民身份证及指定证明。
③办理程序:由大中专院校向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设立学生集体户,公安派出所受理后,经派出所、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。
④办理时限: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学生集体户仅限于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落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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